第279章 龙基金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规定,该群岛对所得税与财产税均实行零征收政策。对于在开曼注册但不在当地运营的企业,可享受20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而豁免信托公司更是能获得长达50年的所得税豁免保证。

听闻王朗之言,格兰瑟姆·雷克斯的眼眸不由自主地微微一缩,能如此轻描淡写地不在乎五百万美元,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王朗接着阐述:“关于信托公司的具体事宜,相信你已明白了。接下来,我将详细说明我对这家信托公司的具体要求。”

“首先,信托公司的唯一持有人将是……嗯,利科克·阿瑟。”说着,王朗取出雷克斯刚赠予的身份证明,确认过上面的名字后,继续说道:

“雷克斯先生,你或许已察觉到,我的身份较为特殊。因此,利科克·阿瑟这个名字将仅存在于文件之中。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可能不会亲自前来处理龙基金的事情,但我必须确保对龙基金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格兰瑟姆·雷克斯沉吟片刻后说道:“王先生,我完全理解您的顾虑,我们此前处理过诸多类似案例,所以您提出的这点要求对我们来说并非难事。”

“您可以指定一位经理人,或者委托我们会计公司来代为管理您的基金。若遇到需要投资的项目,我们可以通过传真与电话进行沟通,您也可以通过传真发送授权书给我们。”

王朗轻轻摇头,语气坚定:“我重申一遍,我的身份特殊,电话联系需谨慎。投资项目的选择权在我手中,而非你们。”

“这样吧,基金成立后,我可委托你们进行监管,但投资决策无需你们操心。若我有合适的项目需要你们执行,我会主动电话联系,并发送传真授权。这样安排,你觉得如何?”

“当然,这完全没问题。仅仅负责监管的话,我们绝对能胜任。”雷克斯表示赞同。

“很好!那就这么定了。”王朗继续说道,“日常账户资金你们无权动用,唯有收到我的授权书后,方可操作。至于日常报税等所需资金,我会预留足够额度供你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