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蒙好不容易才将六千人的火枪军团安顿好,已经是一头细汗,不得不脱下头盔散热。
当统帅带兵打仗,需要非常强的经验和能力, 罗蒙还是第一次统御满编军团,光是行军,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
他身边的高阶骑士戈德温很看好这个年轻人,安慰道:“第一次带领军团,就能做得这么井井有条,已经非常出色了,我年轻的时候都不如你,你现在只缺经验而已。”
罗蒙感激的回答:“谢谢大骑士赞誉,我不如斯壮多了。”
他和斯壮分兵两路,此时汇聚,竟然发现十倍难管的异族军团,比他的火枪军团还要井然有序。
火枪军团虽然有一半是新兵,但也是河湾的新兵,能顶其他伯爵领的征召老兵。
能够被他拉出来打仗的,本身就是往年骑士领跟随骑士参过战的征召兵,还是在工地上历练了两年的熟练劳工,又在农闲时期接受了河湾的新式军队训练。
异族有什么?河湾异族也还是异族,打仗都是一窝蜂,行军不走丢就是强军。
首领一句话说重了,就有人跳出来发起荣誉决斗。
罗蒙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斯壮是怎么把这些乱七八糟的队伍管理得服服帖帖的。
戈德温也对斯壮这只违背认知的牛头人感到不解,摇头道:“你不能和他比,他是个异数。”
休息一晚,列阵城外,两个军团的将领全部聚在一起,看着维旦兰城的城墙。
这是一座和伊森波尔差不多大小的城池,外城墙高九米,除了城门楼,还有一些箭塔和放置弩炮和投石机的平台。
得到河湾军团入侵的消息后,维旦兰城的城主就紧急征召附近的骑士领主,聚拢了两千甲兵,三千民兵,准备死守城池,等待方泰纳伯爵的回援。
维旦兰城的骑士们在城主的授意下, 日夜不停的在城中街道大喊:“河湾火器是恶魔之力,被火器击杀,灵魂堕入魔界,将遭受永世烈焰灼烧之苦!”
“河湾异族都是食人恶魔,见人就吃,城池一旦沦陷,所有人都要被做成肉干!”
本来就被禁火运动洗脑的领民,又被骑士们一阵宣传,全部对河湾军团恐惧不已,纷纷走出房门,参与到城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