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一晃而过,轩辕明懿的伤好了不少,只剩下右手灵脉还没有复通。
在这三个月里,他每日都会给村子里的娃娃们上课,村民们也很乐意把孩子送到他这里来。
他也渐渐习惯了在村子里的生活。穿着粗布麻衣,吃着青菜糙米,闲暇时教授知识。夏日的夜晚坐在藤椅上乘凉,感受微风拂过带来的凉意。天气好时,还能看见一条长长的星河悬挂在夜空之上。
这样的生活宁静、安逸、又美好。
朝堂上的尔虞我诈恍若隔世,有时轩辕明懿甚至会想,如果自己一开始就是一个普通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过日子该有多好。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他不可能是不知名村子里的一个教书先生,他是轩辕国太子轩辕明懿,他身上还背负着母亲的血海深仇。
他必须回长安。
…………
这是一个如同往常一般宁静的夜晚,齐芳坐在藤椅上纳凉,沈大丫躺在她怀里,用手指在她手心写“齐芳”两个字。
轩辕明懿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没有像平日一样在齐芳旁边的藤椅上坐下,而是对她说:“芳婶,我要回家了。”
齐芳明显一愣,下意识就答道:“这么快?”
答完她才意识到,轩辕明懿其实已经在村子里待了三个月了。
三个月,麦子都熟了一轮。
“嗯。我这次出来遭遇了一点事情,家里长辈没有我的音讯,肯定是要着急的。我得回去。”轩辕明懿解释得很简单,他并不想让齐芳知道太多。
“这样啊……”齐芳有一瞬间的犹豫,之后又问:“啷个时候走?”
“过几日。”
听到这里,齐芳忽然对着屋内喊了一句:“孩她爹!出来一下。”
沈山很快走了出来。
齐芳将轩辕明懿要走的事情告诉了沈山,沈山听完面露难色,说:“能不能等我们收完麦子?”
“等我们收完了麦子,拿麦子去换点钱回来,给你当路费。城里花销可不便宜,你身上有点钱也是好的。”沈山说得很认真。
“麦子钱不是要给大丫上学堂吗?”
“嗨呀,你这段时间教大丫的东西抵得上学堂学一年了。还给了她那么多书。也别不好意思,就当叔给大丫交学费了。安心收着!”
他知道轩辕明懿身份不凡,但是钱这种东西,倒不一定有随身带着。老朱也跟他说过,说他那天去买肉,拿不出钱来,又找了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最后是用一件金器和老朱换的肉。
想到这里,沈山转身走进了屋子,没过多久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件金饰。
“这个是你的东西,我和老朱要回来了。看着可不是什么便宜玩意,你这个混小子,随随便便就给出去。”沈山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往轩辕明懿手里塞。
轩辕明懿反手塞回沈山手里:“沈叔,你留着吧。”
“混小子!听话!路上留着当盘缠也好。”
两人来回拉扯了几次,轩辕明懿没拗过沈山,还是把金饰拿了回来。
沈大丫和齐芳在旁边乐呵呵地看着。
沈山还了东西,又说:“我们明天就开始收麦子,不会耽误你太久的。”
“我来帮你。”轩辕明懿答。
说完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会收麦子。
仙灵学院教的东西很多,但是收麦子这一项,还真的没有教过。
皇室的教习老师们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怕是连麦子是地里长的还是水里生的都不知道吧!
所以他又补了句:“沈叔明天教教我。”
沈山却是一口回绝:“不用!你们白嫩嫩的娃娃哪懂这些,好好读书识字就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轩辕明懿以此话做反驳,说完又想起来,沈山听不懂。
他想组织语言来说服沈山,怎料对方一句:“行了行了,什么纸啊浅啊的,早点回去睡觉才是对的事。”
说完,沈山招呼着齐芳抱起沈大丫回了房间。
轩辕明懿也回到自己的小房间睡觉。
他这房间原本是个杂物间,不大,现在还堆放着很多杂物,空出来的一部分摆放着他的床,床上一尘不染,床头还放着一本书。
书是启蒙读物,给孩童识字用的。他多年随意看了一眼就扔进储物灵器的角落吃灰,如今为了教村里的娃娃们认字,倒是重新拿了出来。
平日睡前他都会将书拿出来看一遍,选择明天要给娃娃们教的字,今日也不例外。
脱下粗麻外衣,又将草鞋一松,轩辕明懿便上了床,顺手拿起床头的书,身子往旁边一靠。他开始读起书来。
读着读着,轩辕明懿忽然意识到了不对。
若是在以前,他还在长安当太子时,看书一定要在干净敞亮的书房,再配上一张书桌,人还得坐得端正,不被旁人挑到错处。
如今倒是随意了很多。
换句话来说,越发没规矩了。
他没忍住勾起了嘴角,嘲笑自己的失礼,却不觉得这个失礼的行为不好,反倒莫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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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对他过多约束,不用去考虑条条框框,就这么随心而为,也挺好。
…………
轩辕明懿自认为自己起得很早。他起床时沈大丫还躺在床上流着哈喇子呢。
沈山和齐芳却是没了踪影。
轩辕明懿问了隔壁家的婆婆,才知道两人是一大早扛着农具出门去了。婆婆还顺嘴问了一声好,沈山回答她说想早些收完麦子拿去换钱。
是为了给他凑路费,所以沈山夫妇才天一亮就去割麦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