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武馆的赛事已经举办了好多年,来这里观赛的有许多熟客,就算一些不太熟的,起码也都认识金良,因为这个人已经菜出名气了。
有人记录过,从他第一次出现在武馆到他的第三十场比赛,就没有赢过一场。
之所以只记录到三十场,是因为别人觉得没必要了。
如果一个人从始至终都赢不了,去数他到底连败了多少场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连格斗大赛的举办者张龙都默许了他参赛的行为,甚至给他的报名费打了折。
毕竟其他场次都是拳拳到肉的血腥对拼,气氛太过紧张,多个小丑逗闷子挺好的。
这地方别人的外号大多是自己取的,或者暗中授意小弟去吹风,才渐渐传开的。
唯独金良一人的外号是有口皆碑,所有人都发自内心地认同。
然而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所有人的心态都渐渐转变了。
菜到抠脚的百战小丑竟然赢了一场。
侥幸突围的金良又赢了一场。
顿悟的良哥赢下了第三场!
这就是今夜发生的事。
虽然很艰难,看起来还受了不轻的伤,但他赢了。
这个结果让陈默都震惊了一下。
今天的对手自称巨大肌肉霸王,如果让他在超凡之路上走远一些,绝对是个横练的武道超凡者。
可惜他的境界停滞在了二境中期。
但是就算如此,也比金良要强上不少。
当两人开始对阵以后,陈默就估计悬了,就算三天之中他和高邢研究了对手,并制定了一套相对最为可行的计划,但真正上台一对比,差距又出现了。
然而超出预计的是,金良展现出了超越水准的韧性。
按照比赛规则,倒地不可再起者判负,金良倒地三次,但都起来了。
他像个执拗的笨蛋,一次次执行着陈默传授的“锦囊妙计”,所以最后他赢了。
“让开。”
陈默冲上台,推开还想拉着金良展示的教练,把人背了下来。
“怎么样,还清醒?”
他也顾不得刷经验了,因为这家伙现在鼻青脸肿,胜的非常惨。
“教练,我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