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说着也叹了一声,“她有个好爹,前二十年把一辈子的福提前享完了,以后就余下苦。”
这种说法,荷花已经也跟乡里的奶奶们说过,说人不能享福太早,不然后半生就有吃不守的苦。原意是让人们早年多努力的意思吧!
可那王欢喜是个傻的,哪会知道提前努力啊。其实还是怪王地主夫妇过于宠她,没有让她哥哥与她好好相处,就没能培养出一份亲情。
那天,孟世圆从学校里放学回来,就叫小叔去找孟夫子,说夫子找他有急事。夫子传话,孟冬瓜立即放下手中的事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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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冬瓜去得快,回来的也快,回来就高兴地跟荷花说,那话本子卖出去了,书肆还要,夫子让他准备些,下一集就让他自己送过去。
算算那话本子送过去才一集的时间,五本就买完了?这也太快了些吧,手里抄好的才两本,而下集则是后天,赶一赶至少还能再赶抄一本出来。
荷花决定要孟冬瓜赶紧抄书,次日做米糕都是让大嫂帮忙磨的米。
逢集送了三本书去书肆,那姓周的掌柜看到只有三本书,大失所望。然后脑子一转,就跟孟冬瓜商量起话本的事情来,说书肆可以找人抄书,到时候核对过后没有问题,就让孟冬瓜加盖自己的印章,注明是手抄本,这样卖一本书孟冬瓜也可得三百文钱。
荷花也在算这笔账,交给书肆卖七百文一本,书肆赚一百文,孟冬瓜可得六百文,但这六百文里除了人工费,纸张费用也得花去一百文。让别人抄的话,孟冬瓜可得三百文,就那是书肆掌柜共得四百文,劳神一回得三百文,除去笔墨纸也就是余一百多文。
孟冬瓜自然同意这样做,光他一个人定然抄不出许多本来,跟周掌柜说好以后每集早上,就先过来看抄写出来的书,再加盖印章。
回去的时候,孟冬瓜和荷花又买了许多纸,俩人准备多抄些。俩人有了新的想法,让人送到县城去看看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