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骂骂咧咧,吵吵闹闹,对面的黑衣人听的不由得一笑,筷子落了地,高泽夕和郑岑同时看那个人。
“你笑什么?”郑岑问道。
“我的筷子掉了,我捡起来。”那黑衣人轻声说,他不想惹是非,捡起来筷子,怀里掏出一个袋子,包了包子就离开了。
他快走了几步,后面那两个人总算没有追过来,决定先去找自己的故友楚清晖。
来到了楚清晖的家里,这人放下那半屉包子,脱掉了外衣。
“阎武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来啊,怎么如此狼狈?”楚清晖见对方风尘仆仆,不由得一问。
“还是在追那个鳖二,实在是追不住他,这个家伙狡猾的很。”
说着阎武的衣服也都脱下来了,单看此人,面如蓝靛,发似乌云,眼如金灯,身长九尺,宛如人间修罗。
最明显的是,他脑门上有一个竖着的胎记,两头窄中间宽,人送外号天目将。
脱完了外衣,又将那三尖两刃刀往一旁一戳,伸了个懒腰。
“不想回家了,俺娘也不稀罕俺,鳖二那王八犊子我也抓不住,先在楚哥家里住上一宿,再做定夺。”
“好,别说一宿,一阵也行啊。”楚清晖很希望阎武留下来陪他,自己的好友张莫平现在变得越来越俗气,越来越不是一路人。
“楚哥啊,你现在还有林轩的下落吗?”阎武由于今天吃饭的时候听到那两个人讨论林轩,就问一问。
“她自打从我的卖艺班子里跑了,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近几年倒是名声大振,又是打家劫舍,又是帮官府抓贼,又是押镖的。哪有功夫见我啊?”
“听说她前些日子,还抓到了鸿鑫的紫衣人,鸿鑫这个组织已经销声匿迹这么多年,竟然还让林轩给抓进了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