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让开始掌勺后,头两天见识过她乱买一气的行事作风,索性列了清单让她出去买。
言臻只需要把清单交给菜市场摊主,对方就能帮她把东西搭配齐全。
到了码头,言臻尽职尽责地当起跟班,周让则负责选菜。
周让一连买了四五样,都是言臻爱吃的,她提醒道:“买点你喜欢的。”
周让点头,可下一个买的海螺依然是她的喜好。
直到快要离开码头,周让手里拎得满满当当的东西都是言臻偏好的口味。
言臻见状,干脆把周让连人带轮椅推到一旁,自己跑去一个渔民的摊子前要了一条午鱼。
周让不挑食,做什么吃什么,唯独这种鱼,他会比别的食物更感兴趣一点。
见言臻拎着鱼回来,周让微微一顿,随即认真地说:“你不用这样。”
“嗯?”
“你喜欢吃的我都可以。”
“那不行,人总要有‘最喜欢’的菜才行,这样每次买那种菜,就会早早开始期待开饭。”
周让问:“你最喜欢哪一种菜?”
“怎么,想讨好我这个付伙食费的?”
周让点头。
言臻不假思索道:“相比菜,我更喜欢你的手艺,只要是你下厨,我对每一顿饭都充满期待。”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让被撩了一下,那种被对方肯定和需要的感觉让他心情像爬坡的过山车一样,哒哒哒地缓步上升到高点。
他嘴角勾起愉悦的弧度,连语气都轻快起来:“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你做饭。”
言臻推着轮椅就走,似乎丝毫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劲:“好!”
在新家的日子过得松弛而惬意,转眼过去十多天。
周让腿上的伤恢复状况不错,医生为他拆下夹板,他已经能不依靠拐杖慢慢行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