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大团花一出来,便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众人围着那朵彩色花球议论纷纷。
因着平民们的审美,那些草啊,兰啊,是不会搬到看台上的。
那兰花若不是跟去年那样带着金丝,一般的兰花,在百姓们的眼里还不如一把韭菜看着顺眼。
那金丝兰能突出重围,除了颜色占了个奇字外,最主要的是,那金丝带着实让人惊艳,一看就很贵得样子。
虽然美有雅有俗,可美到极致,也是可以雅俗共赏的。
就像长生搬出来的这株花,也是这般如此。
长生听到众人的议论,忙走过去,对众人一拱手,道:“多谢各位抬爱,这是多色蔷薇,是在下应缘巧合之下所得。”
长生这话一出,立马就有人打听长生的来历。
毕竟这几年,年年办群芳宴,京城里有哪些人家参加,他们这些人早已经都混熟了脸,可眼前这人却是个新面孔。
虽然每年会出现一两家新面孔,大家已经习惯了,但,这花就有几分稀奇了。
“不知公子是哪家府上的?”
长生微微一笑,道:“在下不才,乃是已故平阳侯之子。”
长生将平阳侯三个字一吐出来,周围的人都下意识互相对视了一眼。
不是说平阳侯府的嗣子是个傻子吗?
这看着也不像傻子啊!
当然不像啊,人家现在本来就不是傻子。
长生为了这一天,不仅跟着管家出去过几次,学接人待物,就连一身礼仪也跟着花嬷嬷请教过。
只见他一身锦袍,如青松般挺立在花盆旁。
长生本身长得就不差,一身青袍往花边一站,到也有几分赏心悦目。
而是,他跟人说话时不疾不徐地,如春风拂面,很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大家见长生不卑不亢,一点儿也不像流言中那样粗鄙傻气,无不暗道:流言果然不可信。
众人打了会儿眉眼官司,又重新将目光放在了看台上的花上。
这会儿到的人,除了参加群芳宴的人,便是一些来来往往观赏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