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自然免不了如胶似漆,此乃人之常情。
直到第三天时,戴安娜才去上班。
而罗森则走出家门,在华盛顿街头闲逛,顺便欣赏一下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景象。
比如人们的衣着,车辆的样式,房子的装修风格等等。
在罗森眼中,都透着股子说不出来的感觉。
就像是听流行歌的时候,忽然冒出来一首迪斯科,绝对是无法言喻的感受。
此外,罗森还有幸亲身经历了一场富有美利坚特色的街头文化:抢劫。
当然,他是被抢的那个,对方是两个手里拿着枪的老黑。
起因是罗森光顾着看墙上的涂鸦了,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偏僻小巷,然后就遇到了两个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嗑多了的老黑。
似乎是瞅着他的肤色很像是那种口袋里又有钱,并且被打劫了还不敢反抗甚至报警的软柿子。
于是俩人几乎没有怎么语言交流,就很有默契地将罗森堵在了胡同中,而后掏出枪就让罗森把钱都掏出来,否则就让他跟世界说再见。
罗森当然不会惯着他们。
所以毫不犹豫地抬脚,咣的一声将最近的老黑踹飞出去五六米远。
身形一闪,就到了另外一个老黑身旁。
这老黑没想到罗森竟敢反抗,并且身手这么好,下意识地就要朝着罗森开枪。
嘭。
只是咫尺之间,老黑的枪还真就不如罗森的拳头快。
于是老黑直接就被放了风筝。
足足飞出去七八米远又在地上翻了几个滚才停了下来。
至于他的骨头会不会断上五六七八根,肠子会不会被震断,那就不是罗森需要考虑的了。
他没有闲心打电话报警,拍拍手就扬长而去。
没有将这俩老黑干掉已经是他的仁慈了,自然也不会再帮他们叫救护车。
罗森的闲逛并非没有收获。
至少就发现了一个位于唐人街的菜市场,并且看到了不少常用的调料,于是就采购了一批准备做点家常菜给戴安娜尝尝。
值得一提的是他用的钱还是戴安娜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