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默斯顿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倒不是害怕被起诉,白厅会怕你丫一个报社么!作为老官僚老流氓要是这点儿手段都没有还混个屁啊!
问题是,他还真不能去打这个官司,因为科洪那件破事外交部确实不占理,而且从报纸上披露的东西看,人家手里头恐怕真有证据。而且就算可以通过官方的手段让官司不输,但只要官司一开庭必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那不等于是将外交部架在火上烤么!
而且听约翰.罗素的意思,那是让他赶紧消除影响,越快越好,这么直接对峙公堂,那不是火上浇油的搞法么。这么一来罗素肯定会炸了,分分钟就要劈死外交部好不好。
所以直接打官司是肯定不可取的,帕默斯顿既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精力,更何况这些该死的卖报纸的最善于炒作,肯定会借着这个案子将科洪的事儿炒上云端!
到时候灰头土脸的是他帕默斯顿,而约翰.沃尔特就算官司输了,报纸的名气也打响了,舆论也造出去了,那销量更是哗哗的,他是怎么也不会赔好不好!
帕默斯顿敢保证,约翰.沃尔特绝对希望外交部跟他打官司,最好打个一年半载才好,那他的报纸就根本不愁销路了。
应该说帕默斯顿猜得不错,约翰.沃尔特之所以同意刊登科洪的丑闻,就是盼着提升销量去的。如果能碰瓷外交部,好好的打一场世纪官司,那就更完美了。因为最近几年《泰晤士报》真的被廉价报纸逼得要跳脚。
对约翰.沃尔特来说他确实太需要这么一个吸引眼球的超级新闻来打翻身仗了。所以别看他也属于保守派,但在切身利益的要求下,绝不可能给帕默斯顿什么面子的。
甚至,约翰.沃尔特刚才故意说起打官司,其实也有刺激帕默斯顿的意思。如果帕默斯顿真的以外交部的名义跟他的报纸打官司,那约翰.沃尔特做梦都会笑醒好不好!
帕默斯顿看着一脸正经,好像是个正经人的约翰.沃尔特,默默地给这位报业大亨冠上了狐狸的称号。他怎么可能上这种恶当,只听见他不咸不淡地回答道:
“我之所以请您过来,就是想同您开诚布公的地深入聊一聊,如果能化解误会自然是最好不过,毕竟作为外交大臣我也不愿意看到我国着名的《泰晤士报》名声扫地,无论如何这都是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