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断案,这一点始终是无错的!”
“至于它事,需要外在处理!”
文清兄所言的案子!
一桩桩、一件件……,不难判决。
依从国朝律例,就该那样判刑,至于因此生出另外的一些事情,则不归于案情之中。
但!
是否真的不归于案情之中?
淳峰握着手中碗筷,低首看着碗中的饭菜,数息之后,再次看向文清兄。
他的意思自己明白。
然!
国法不容外情。
该怎么判就该怎么判!
对一些人宽容,就是对另外一些人不公平。
那人的老母和子女……因此饿死?则是另外之事,如若是自己牧民一方,当不会……,当极力避免那样的情形。
至于其它地方。
话音刚落,欲要再言,心中不太痛快。
不太爽快。
法理!
人情!
礼仪!
……
有时候的确艰难。
有些案子的确特殊,有些案子看着简单,实则牵连的一些事情……总是那样令人棘手。
七杀罪!
其中杀人的罪过,民间之言,杀人者,人恒杀之,实则,七杀罪中,真正罪当斩首的……不过一半左右。
历朝历代,在制定律例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许多情形!
“……”
“忠岳兄勿要多心。”
“我只是觉得许多案子,若是全部依从国朝律例而处置,未必就是最好的结果。”
“依从国朝律例处置,的确是最合适的结果!”
“翰林院内,我也有翻阅一些架阁库的文书,也有一些刑名卷宗的存在。”
“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人审理,也许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但……大部分审理案子的官员心思都相仿,都希望合情合理合适的解决!”
“……”
刘东武拱手一礼。
观淳峰神色微动,歉然一语。
自己所说那些,并不是要与淳峰的意见唱反调,并不是不同意淳峰的念头。
而是!
同样一件事,欲要完美的审判,非容易之事。
不是审判的不容易,而是考量衡量的不容易,寻常案件也就罢了,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案件。
“……”
“唉,文清兄之意,我自明了。”
“只是,许多事情欲要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何其难?就如今岁陛下施为新政,我等觉得都是极好的。”
“对于一些人就不一定了。”
“……”
淳峰摇摇头,亦是拱手一礼。
文清兄说的,自己都明白,正因为明白,才会更加坚定己身的心思,若是真遇到那样的棘手案件。
稳妥的法子,便是依从律例。
而后,再考量其余诸般事。
若是事事都兼顾完美、多方满意……,是不可能的。
纵然是天下第一等的美人,在一些人的眼中,也非真的天下第一,甚至于是庸脂俗粉一样的人。
案件不同。
人不同。
……
考虑的越多,越容易增添烦恼。
完全的依从国朝律例,是干脆了一些,是冷酷了一些,是无情了一些,实则,对于大多数人是公平的。
那!
或许就够了。
文清兄是富贵人家出身,非贫苦之人出身,对于许多事情可能没有见过,可能没有听闻过。
自己!
是亲历的。
是亲眼目睹的。
是亲自所闻的。